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巡视整改情况半月报 | ||||
| ||||
自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10日,半个月来,我公司巡视整改工作按照巡视整改方案,有序推进,整改情况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贯彻全国国有企业党建会议精神不扎实,未结合实际明确重点任务,未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2、公司党委对团委领导、指导不够,团委于2014年5月召开第六次团代会,未按时进行换届选举。 3、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党委主体责任清单未及时更新,公司党委未与所属子公司签订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缺失,班子成员履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的记录缺失,部分班子成员未对其分管单位(部门)负责人开展廉洁提醒谈话。班子成员到下属单位调研检查时,与其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洁谈话的记录不全。 4、未严格按要求开展巡察工作,组织建设不符合要求,巡察制度建设缺失,没有建立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分类处置和移交督办、巡察后评估等制度,没有把巡察工作纳入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整改情况: 1、制定了《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党委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印发《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党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工作办法》。 2、11月10日,江西院团委召开第七次团代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产生了共青团江西院第七届委员会和团委书记。 3、印发了《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修订版)》;已完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 履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的记录。截3.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对其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廉洁提醒谈话,达到全覆盖。 4、制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关于调整公司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和《2020年巡察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巡察制度。将巡察工作纳入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特此公示。 | ||||
【打印】 【关闭】 |